美公民返兩岸定居 退休金可續領

美公民返兩岸定居 退休金可續領
記者王善言洛杉磯報導

 台灣、中國大陸生活指數較低,不少有資格領取社安退休金(Social Security Retirement Benefits)的華人,選擇返鄉定居,但是否影響領取退休金資格?

多名專家指出,退休金是自己預繳的錢,只要不是遷居到古巴、北韓,都可要求政府按月將退休金寄到國外。

至於華人老年人常領取的社會安全補助(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是提供給定居美國65歲以上低收入長者和殘障者福利,希望他們維持最低生活水準,與退休金不同。領取者若離境超過一個月,即喪失該項福利,須返美後重新申請。

會計師林清吉說,退休前工作須繳社安稅,包括退休金稅和醫療保險稅,前者占收入6.2%,有上限。後者占收入1.45%,沒有上限。

員工自付7.65%的社安稅只占一半,雇主須支付另一半社安稅。繳社安稅,即有資格獲工作記點,達40點,且符合退休年齡即可領取。從未工作的配偶達退休年齡,也有資格領一半退休金。離婚配偶若婚姻曾維繫十年,未再婚也有資格領前配偶的一半退休金。這一半退休金不影響工作者可領的退休金。

林清吉說,公民長居海外,可要求政府將錢寄到海外地址。但納稅人若只有綠卡,社安署有不同做法。建議長居海外前,先與附近社安署聯絡,瞭解可能的影響。

實際上,有些持綠卡退休金客戶,雖美台兩地跑,並不影響退休金,因為社安署直接將支票存進客戶在美開的帳戶。

亞美老人服務中心主任尹大燕說,綠卡持有者在申請退休金後,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或台灣定居,只要超過六個月,社安署就會停止將退休金支票寄到海外地址。納稅人若想繼續領退休金,須返美定居,且住滿一個月(calendar month),即從某月1日起住到月底,才能滿足社安署繼續寄送退休金的要求。

納稅人即使是公民,若前往亞洲尚未民主化國家,如柬埔寨、越南長期定居,社安署也不會將退休金寄到納稅人指定的這些國家地址。除非納稅人與當地領事館聯絡,探詢每月由領事館代收退休金、再前往提領的可能性。

律師吳映慧說,美國公民有遷徙和旅行自由,退休金是納稅人預繳的錢,只要納稅人定居國家與美國有正常外交關係,政府沒有理由拒絕將退休金寄到海外地址。

綠卡持有人依法不能離境超過六個月,否則綠卡可能被取消,因此對綠卡退休金領取者採用不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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