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無照釣魚 面臨遞解
編譯李崇泉中心綜合29日電August 30, 2010 06:00 AM | 672 觀看次數 | 0 | | wbir.com網站29日報導,在田納西州納許維爾(Nashville)釣魚必須擁有執照,一般居民無照釣魚,會被罰款50元,而非法移民釣魚不但會遭逮捕,還面臨遞解出境的命運。
田州戴維遜郡(Davidson County)警方2007年開始執行取締非法移民任務以來,田州野生資源廳開出820張罰單,將29人關入監獄,所有遭監禁的無照釣魚者均為非法移民。州野生資源廳官員說,遭逮捕的人是因為沒有攜帶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
移民維權者認為,該數字證明,聯邦政府委託地方警察取締非法移民的政策,捨本逐末,不切實際,使僅犯輕罪的非法移民被捕下獄和遞解出境,與家人分離。前沙加緬度警察局長維納格思(Art Venegas)表示,逮捕無照釣魚者,無法使社區免於真正的威脅,同時易造成種族偵防(racial profiling)的弊端。
授權警方取締非法移民的287(g)計畫,允許警方在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資料庫中,查證逮捕到的非法移民,是否列名其中,做為遞解出境的依據。但ICE一再強調,287(g)計畫的目的是針對有危險的重罪犯。
田州戴維遜郡因無照釣魚被捕的29名非法移民,25名已進入遞解出境程序。
ICE發言人布萊克(Temple Black)表示,自從戴維遜郡開始執行287(g)計畫以來,已處理7887名非法移民逮捕案,遭遞解出境的有5338名。
田州和其鄰州規定,有社會安全號碼才可購買釣魚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