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呼声起:中国用双重国籍缓解移民潮?

“双重国籍”呼声起:中国用双重国籍缓解移民潮?

近日,据媒体报道,中国出现新富人群和知识精英的海外移民潮。有学者撰文指出,目前我国严厉的单一国籍政策应该有所改变,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中国在全球化的今天,吸引海外人才、资金、技术,缓解海外移民潮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才、资金流失严重,绿卡制度难见效

  中国出现移民潮,主力军为新富人群和知识精英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中国出国留学人员约162万,位居世界第一,但归国者只有49万。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有报道称,2009年的加拿大国投资移民全球目标人数为2055人,中国大陆的名额占了1000名左右。以投资起步价40万加元计算,2009年从中国流向加拿大的财富至少23.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一座世博会中国馆。
  2010年6月16日,国务院侨办宣布,中国海外侨胞的数量已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经济观察报》2010年底的一组报道中提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涌现了三次移民潮。与上世纪70年代末底层劳工为主以及上世纪90年代末留学生为主的两拨移民潮不同,第三次移民浪潮的主力军是新富阶层和知识精英,并且在新世纪的头10年中呈愈演愈烈之势。仅加拿大一国,过去10年有40万华人前往落户。
  2004年实现的绿卡制度门槛过高、成效不大
  为了吸引海外资金和人才,主要是吸引外籍华人归国创业,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并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只要符合条件,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国人均可获得中国”绿卡”,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但此后舆论的普遍评价是门槛太高、效果不大。数据显示,从2004年8月15日正式出台绿卡制度到2007年8月15日,全国公安机关共受理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1460人,批准686人获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到目前,也只批准了几千人而已。
  因为按照新颁布《审批管理办法》的,如果以直接投资为标准的话,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高门槛将很多期望回国创业的华裔拒之门外。

2009年从中国流向加拿大的财富至少23.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一座世博会中国馆。

  双重国籍可以吸引海外人才、资金
  韩国经验:用双重国籍吸引海外侨民,缓解人才外流
  对于海外侨民和留学人员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单一国籍制度会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回国签证、定居、创业和服务的手续十分繁琐。实施双重国籍,是适应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国际化时代需要,吸引更多全球人才和资金,提高国家竞争力的必要举措。以韩国为例,韩国自1948年制订国籍法以来一直奉行单一国籍主义。
  2011年年初,韩国《国籍法修订案》正式生效,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结婚移民者、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
  韩国实行双重国籍的另一个大背景是韩国人才流失严重。据韩国法务部统计,最近10年间取得韩国国籍的外国人士约有5万名,而同一时期放弃韩国国籍的人士则达到17万名。2005年以后,每年都有2万名以上的韩国人放弃韩国国籍,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中产阶层以上人士及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高级人才流失情况非常严重。
  华裔对中国改革开放贡献巨大,期望放宽国籍限制
  海外华人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做出过巨大贡献。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5年,中国政府累计引入外资约6224亿美元,其中华裔占主导约67%,批准成立的55万多家外资企业中约70%是华裔建立。改革开放后移民海外的华人也超过700万人,滞留或流失在海外的留学生超过百万,他们拥有巨大的资金、技术和智力资源。
  目前,由于实行单一国籍制度,海外华人、华侨回国面临出入境、居住、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的不便,特别是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华人、华侨希望放宽国籍限制。2003年,加拿大普通话华人会和多伦多信息港进行的双重国籍大型网上民意调查显示,92.6%参与调查的中国移民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允许中国移民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籍后保留中国国籍,即对应承认双重国籍。

 2011年年初,韩国《国籍法修订案》正式生效,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结婚移民者、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

  承认双重国籍已经成为多数国家的选择
  我国单一国籍是特定时期的产物,目前已经过时
  我国从清末以来,一直实行双重国籍政策。比如,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其中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中国人有因生长久居外国者,如其人仍愿属中国国籍,一体视为仍属中国国籍。”解放后,1953年4月,中共中央又做出了《关于处理华侨国籍问题的指示》,仍然承认华侨的双重国籍。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采取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这一政策于1980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不过这一政策有特定的国际背景,当时中国与美国以及东南亚许多国家没有建交,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可以使当地华人不再因意识形态受到干扰,这在当时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天中国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外部环境也截然不同,单一国籍已经过时。
  全球90多个国家实施双重国籍,吸引海外族裔人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按照人力资源专家王辉耀的分析,新近改变国籍政策的,主要是新兴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意识到,与发达国家相比,自身缺乏竞争力,即使本土出生的海外族裔高端人才,让他们放弃海外的一切,进行”二选一”是艰难的选择。
  因此,韩国(2011年)、越南(2009年)、印度(2005年)、菲律宾(2001年)、巴西(1995年)、墨西哥(1998年)等有大量海外族裔人才的新兴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90年代后不约而同地改变政策,明确承认或变相承认双重国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我国1955年以来实施的单一国籍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目前已经与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时代格格不入。双重国籍的放开,可以吸引海外人才和资金的进入,缓解我国因人才流失而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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