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生公民权”争论来龙去脉

美国“出生公民权”争论来龙去脉

【侨报记者余东晖华盛顿报道】核心提示:实施了142年的“出生公民权”近期因为以重量级参议员格雷厄姆为首的共和党人挑战而再起争议,非法移民在美生子首当其冲,中国富人来美生子也受到关注。那么“出生公民权”到底缘于何处?将来会否被废除?华人将受到什么影响?侨报记者帮你解读。

第十四修正案保护黑奴

“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作为宪法第14修正案的条款之一,1868年被载入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实际执行中,除了外国驻美外交官和外国入侵军队成员因为享有豁免权,其在美所生子女不拥有美国国籍外,其他在美外国人因为都要遵守美国法律,其在美所生子女自动拥有美国国籍。

内战前,美国南方许多州有所谓“黑人法典”(black codes),这些法典禁止获得自由的黑人选择工作,拥有土地,进入公共设施和参加选举投票。1857年的“德雷德·司格特决议”也规定,非洲裔美国人不是美国公民,并称黑人“如此低下,所以他们没有白人那样的权利”。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与1865年批准的第十三修正案和1870年批准的第十五修正案一起,被称为“内战修正案”,为确保废除农奴制,坚持公民权,抵制种族歧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出生公民权”争议由来已久,主要是因为人们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解读不同。每到选举年或者移民改革辩论开始时,这个问题总会被提出。不仅是反移民组织和保守派团体,就连一些民主党人也曾要求废除,比如现任国会参议院多数党领袖瑞德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提议取消“出生公民权”。

1995年和1997年,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两度就此举行冗长的听证会,结果不了了之。近年来较出名的废除倡议者包括,代表佛罗里达州的众议员佛雷、正在竞选佐治亚州长的前众议员迪尔。他们都提出,父母至少有一方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其在美所生子女才可以自动拥有美国国籍。

争议再起显示政治姿态

此番争议源于7月底资深参议员格雷厄姆接受FOX电视台访谈时表示,准备提出修宪案,修改已经“过时”的“出生公民权”定义。他强调,奖励非法移民的违法行为是一种错误。共和党党鞭凯尔、参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塞辛斯随即跟进,挑战“出生公民权”。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克康奈尔、重量级参议员麦凯恩虽然含糊其辞,但也表态支持举行听证会,对“出生公民权”进行评估。

争议从参议院扩大到众议院,众议院少数党领袖约翰·博伊纳在接受NBC访谈时,称“出生公民权”鼓励非法移民。他说:“我确实认为是加强边境安全和执法,并且允许对第十四修正案讨论继续进行的时候了。我们国家的特定地区,尤其是学校和医院正被非法移民侵占,许多人来这里就是想让他们的孩子成为美国公民。”

国会民主党议员基本上对此保持沉默,奥巴马政府在静观其变后,于8月13日首次回应。国安部长纳波利塔诺表示,在台面上讨论修改执行移民政策的法规之前就讨论修改宪法,“我感到惊讶”。她强调:“对修宪的任何谈论就是错的。”

白宫发言人吉布斯补充道:他与奥巴马总统讨论过这个问题,奥巴马总统的看法与纳波利塔诺是一样的。他指出,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是不需要篡改的两件事。修宪耗时长久,而综合移民改革只要有一点领导就能展开。他批评那些自称坚定忠于宪法的共和党人,现在却想拿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作为综合移民改革的着手点。他说:“这富有讽刺意味,其手法是错误的。”

此次争议所以闹得沸沸扬扬,一是亚利桑那严苛移民法的部分条款刚被联邦法院封杀,关于尊重宪法和民权的争论余波未息,此时挑战“出生公民权”,势必再掀轩然大波。二是中期选举即将启动,支持或者反对“出生公民权”,都是一种政治姿态,可能影响选情。

三是综合移民改革迟迟难以启动的今天,非法移民合法化的前景尚不明朗,废除“出生公民权”的矛头直指非法移民,更令在美无身份者感觉没有出头之日。

悲惨历史令华人敏感

“出生公民权”的存废事关华人切身利益,因此华人社区非常关注,其中有历史和现实两个因素。

历史上,1866年美国会就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进行辩论期间,华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应当自动成为公民就曾经是个议题。参议员霍华德提出“出生公民权”条款,代表宾州的参议员考文反对,因为他害怕赋予外国人在美出生孩子公民权,将会剥夺州驱逐吉普赛人和中国人的权利。代表加州的参议员康内斯认为,多数中国人虽然适用这个修正案,但不会利用它,因为多数中国人来美工作后就回国了,不会在美组成家庭。议员们没有就此跟进辩论,华人和吉普赛人没有成为另类。

然而1882年《排华法案》生效后,华人经历了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华人被允许留在美国,但不能入籍,中国人被禁止移民来美,许多华人离美返乡后难以再入境,悲惨的历史记忆使华人对这个问题更加敏感。

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黄金德案”引人注目。祖籍广东台山的黄金德(Wong Kim Ark)1873年生于旧金山,父母都是中国籍。黄金德1890年随父母去中国,返美时海关认定他是美国公民而允许他入境。后来当了厨师的黄金德1894年再去中国,1895年返美时却被海关拒绝入境,并被羁押于旧金山港。海关认为他父母是中国人,归中国皇帝管,因此儿子也是中国人,也归中国皇帝管。

黄家诉诸法律,但加州地方法院判决立即将黄金德递解出境。黄氏族人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98年以6比2表决裁定,黄金德的父母在黄金德出生时,正在旧金山做生意,有固定住所,并非为外国政府工作,也不是外国入侵军队成员,因此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适用于黄金德。

从此“黄金德案”成为美国“出生公民权”的经典判例,每每在诉讼和争论中被引用。

来美“旅游生子”受批评

现实生活中,华人关注“出生公民权”是因为没有身份的华人在美生子现象十分普遍,不少人甚至以在美国生育多胎作为避免遭到移民执法官遣返,在美寻求政治庇护,以获得合法身份的理由。

近年来,中国国内的富人也纷纷利用旅游签证来美生子,“旅游生子”热潮不断涌动,中国国内的中介机构和美国的“月子中心”应运而生,生意火爆。这股热潮引起美国主流媒体的关注,也引来美国议员的批评。《华盛顿邮报》最近就有专文报道中国富人来美生子热。

参议员格雷厄姆此番不仅将矛头对准“扎根”美国的非法移民,也对准那些利用旅游签证来美生子的外国人,他认为这使得美国公民“身价贬值”。参院共和党领袖麦克康奈尔也说,要对帮助外国人来美生子的生意进行调查。

在接受CNN访谈时,格雷厄姆说:“中国和世界其它地方的富人拿着旅游签证来美国度假村,在度假村生孩子,度假村里有医院,生完具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孩子,转身就回中国去了。”他指出:“我不认为这是我们想要给予公民的方式。公民身份必须去争取,必须受到尊重。那就是我试图要做的事情。”

据全美健康中心的统计,2006年这种由外国旅游者访美时生下的婴儿有7670人,只占当年新生儿总数的0.17%。《芝加哥论坛报》专栏作家查普曼反问:反移民人士指责非法移民来美生子占用美国资源,给美国社会增加负担,但外国旅游者来美生子,既不留在美国,又给美国带来经济利益,何乐而不为?为了并不突出的问题而去修宪,何必大动干戈?

“存废之争”双方旗鼓相当

主张废除“出生公民权”者的一大理由是,此举将减小非法移民不断涌入美国的动力,非法移民在美所生“定锚婴儿”(anchor babies)在21岁后可以为其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美国绿卡,这被广泛认为是非法移民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非法移民在美生子也给美国移民执法部门带来新的人道难题:遣返身份非法的父母,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儿女怎么办?事实上,许多非法移民因遭递解而家庭破裂、骨肉分离。

反对废除“出生公民权”者提出针锋相对的理由是,非法移民来美主要是为了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更好的生活环境,很少有人专门为生孩子而偷渡来美。废除“出生公民权”会造成非法移民的数量大增,许多本来应当有美国国籍的孩子成为无国籍的人,将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争执双方各执己见,难分高下。近年来多次民调问到是否应当取消“出生公民权”时,支持者与反对者一直旗鼓相当,都在45%左右。可以说这是一个比允许非法移民合法化更具争议性的话题。

皮尤西裔中心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美国现有510万来自非法移民家庭的18岁以下孩子,其中400万是生于美国并具有公民身份的“定锚婴儿”。美国2008年全部430万新生儿中,有34万人的父母至少有一方是非法移民,占总数的8%。

这份报告虽不对愈演愈烈的“出生公民权”争论做任何倾向性判断,却在客观上为要求废除“出生公民权”者提供了论据。

美国妇女平均生子2.1个,其中白人妇女平均生子两个,亚裔妇女平均生子2.1个,而西裔妇女平均生子2.6个,外国出生的西裔妇女平均生子更多达3.1个。根据西裔非法移民占美国非法移民总数四分之三的现实,上述数据至少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非法移民更可能在美生子的说法。

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提供无条件“出生公民权”的国家。欧洲仅有10个国家有“出生公民权”,包括法国、英国、德国、爱尔兰、西班牙等,但都是有条件的,比如要求至少父母的一方有永久居留权或者是公民。

废除“出生公民权”不现实

“出生公民权”捍卫者多是从道义出发,而主张废除者多是基于现实考虑,但在当前情况下,挑战“出生公民权”恰恰并不现实可行,相反会带来负面影响。

首先,“出生公民权”实施142年来,尽管屡遭挑战,但每每得以生存,是因为它已成为美国价值观的标志之一。美国新社区中心主任瓦尔德指出,第十四修正案是美国公民权和民权的基石,是美国自由和法律保护平等权益的核心;如果废除之,则会给本土主义者和种族主义者以得寸进尺的机会,也将使美国社会割裂为合法与非法两层,带来无穷后患。

其次,要修宪必须得到三分之二国会两院议员的同意,而且得到四分之三州的批准。作为少数党,共和党人在国会推动这项修宪案,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他们试图通过取悦保守派选民,在中期选举中谋取政治利益,却可能得罪少数族裔,特别是拉丁裔选民,得不偿失。

西点军校副教授斯托克认为,废除“出生公民权”,将给所有美国人增加沉重负担。更多人不得不出示文件来证明合法身份,现已步履艰难的官僚系统将更加不堪重负。

因此,即便是共和党议员和反移民团体,也有不少人指出,与其费力不讨好地企图修宪,废除“出生公民权”,不如花更多精力在保护边境和加强执法上面。反移民保守派旗手、前众议员坦克里多称,修宪不现实,地方政府可以先行立法,规定哪些人可以获得“出生公民权”。

主张移民改革的人士呼吁,与其不合时宜地纠缠于“出生公民权”存废之争,不若集中精力,弥合党派歧见,尽快启动综合移民改革,修补破损的移民系统,那才是遏制非法移民持续增加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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